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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過勞,是職災嗎?如何認定?|樂誠勞資顧問
長期工作過重之判定方法
主要是以發病前1至6個月的加班時數進行評估,可分成:
- 發病與工作相關性極強:
-
發病前1個月之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
-
發病前2至6個月內之前2個月、前3個月、前4個月、前5個月、前6個月之任一期間的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80小時。


從上述兩張表格之整理結果可知,志隆於發病前1至3個月之月平均加班時數為84.66小時,符合參考指引中之「 發病前2至6個月內之前2個月、前3個月、前4個月、前5個月、前 6個月之任一期間的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80小時」,可藉此判定其腦中風之發生與工作間存在極強之相關性,故志隆可主張其腦中風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而向其雇主請求職災相關之給付。
過勞、過勞死的判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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