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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強迫我休特休,我該怎麼辦?|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Q:因為疫情的關係,小莉的公司強迫小莉特休,小莉該怎麼辦?
A:依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因此,特別休假的排定權在於勞工,但如雇主有經營上之急迫需求,得與勞工協商調整;所以雇主不得單方要求勞工休特別休假,如公司強迫勞工排特休,勞工因此權益受損,請上臺北市單一陳情系統,即可方便快速的提出陳情案件,以維護您的權益。
參考資料: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https://bit.ly/2VQ6y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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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疫情未趨緩,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僅能以集會方式召開嗎?
文章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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