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雇主可否於招募時詢問員工是否於近14日到「熱區」活動?
然而如果公司是基於保護、預防面試人員執行職務(面試)時產生感染之風險,因此於「面試前」詢問相關議題,並因此議題之不同而採取不同的面試方式、不影響勞工實際面試機會,則屬於雇主履行職安法第 5 條之義務,具備合理、正當性,因此尚無違法。
不過雇主詢問相關議題,僅僅是作為職安法上保護勞工執行職務安全之義務,因此在調查相關資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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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採取「是、否」或「有、無」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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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要求面試者鉅細靡遺的說明
且應該於調查前明白告知面試勞工,相關調查僅影響「面試方式」,而不會實際影響「面試、錄取機會」。
重點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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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的動機是為了保護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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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會因為詢問而影響面試機會
➡應該在面試前項受試者確認
➡應該按獲得資料不同,而採不同面試機制
➡應該事前向受試者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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