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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生活》面試時,不能問求職者的NG問題,小心挨罰150萬!

《職場生活》面試時,不能問求職者的NG問題,小心挨罰150萬!-HR
▲《職場生活》面試時,不能問求職者的NG問題,小心挨罰150萬!

​本圖文由 李明勳律師 - 你的法律好幫手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許多企業在面試時,為了讓求職者放鬆,或是更了解求職者,會採取聊天、輕鬆的方式應對,或是要求提供一些基本資料之外的資訊,但現在個資意識已經普及,許多NG問題企業不可不知!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 隱私資料 NG
    很多企業在面前會請求職者做智力測驗、性向測驗,或是進一步索取資料(如戶口名簿)了解家中成員結構,其實這樣的做法都是踩在法律的線上!
    但若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允許範圍,就算是例外,例如保全、計程車司機等,因為不得有重大暴力犯罪前科,所以這類行業的雇主可以合法要求出示「良民證」。
  • 面試提問 NG
    許多面試官會問一些比較屬私人的問題,都很容易踩到「歧視」的地雷,例如:
    「什麼星座?」「有沒有男朋友?」
    「有考慮幾年內結婚生小孩?」
    「有沒有因為身心症狀看過精神科?」

這類的問題有時不是為了試探個人隱私,而是想知道求職者會不會因為私人因素影響到工作,建議雇主可以以工作為出發點,提出會詢問問題的理由,避免造成不舒服或是爭議,例如:
「請問你對於調配工作與私人的生活方面的看法」

無論是生理相關的(種族、語言、外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性向測驗、宗教信仰等)、以及個人生活資訊(如婚姻、懷孕計畫等等),只要與該職務無相關,都不是公司應該過問的事。

若是真的有需要求職者提供,必須事先將理由與其職務的相關性說明清楚,讓求職者對該問題無疑慮,也就比較不會產生爭議。


本圖文由 李明勳律師 - 你的法律好幫手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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