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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文成專欄』勞工因普通傷病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屆滿前申請延後復職,雇主得否以其未復職,視為自動離職?

5.再者,當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法定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再申請留職停薪並經雇主同意,惟勞工於留職停薪期滿仍未痊癒,雇主得依同法第11條第5預告資遣之,有內政部74年8月20日臺(74)內勞字第337966號函:「
一、依勞工請假規則第五條規定,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
二、上開留職停薪期限屆滿仍未痊癒者,雇主可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五款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其符合同法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規定者,並應准其自請退休或強制其退休。」
甚至關於勞工留職停薪期滿後無法復職,應如何處理疑義,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6年10月3日臺(76)勞動字第2762號函表示:「勞工因普通傷病假逾限,經留職停薪屆滿一年,仍未痊癒者,雇主可終止其勞動契約,前經內政部 74.08.20(74)臺內勞字第三三七九六六號函示在案,如雇主未主動予以終止勞動契約,而勞工確因體能關係請求資遣離職時,雇主宜本善意對待勞工之原則予以同意,並發給資遣費。」
即本則函釋認,勞工留職停薪期滿無法復職,雇主得依同法第11條第5預告資遣之,或者勞工確因體能關係要約雇主予以資遣離職時,雇主宜本善意對待勞工之原則予以同意,並發給資遣費。

6.申言之,對於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法定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再經雇主同意留職停薪一年,而於留職停薪一年屆滿後,勞動契約關係要如何處理,於勞基法雖無規範,於勞工請假規則亦未有進一步說明,然,本於勞動基準法第1條明揭該法係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亦係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之法律,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方才以前揭二則函釋說明處理方式。

7.以本人輔導企業之經驗,部分企業於其留職停薪作業管理辦法中規定:「勞工申請留職停薪者,應於留職停薪期限屆滿前辦理復職,未辦理復職者,視同自動離職;無法如期復職者,應於期限屆滿前一週內提出申請,並檢附有關證件申請延期復職,否則視同自請離職。」
此項規定如經公開揭示,具有拘束力,且既然規定勞工未申請復職,始擬制勞工自請離職,則勞工已依規定於留職停薪屆滿前申請延後復職,雇主自不得以其未復職,視為自動離職,雇主以其未復職,視為自動離職,顯違反勞動契約,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該勞工得依同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通知雇主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請求雇主依法定標準給付資遣費,有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4年度勞上易字第26號判決:「按勞動基準法第1條明定:「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是解釋與適用勞動法規、勞動契約時,自不得背離上開基本原則。
查,上訴人於被上訴人請求繼續請假延期復職時,仍以被上訴人未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復職為由,認定被上訴人已視為自動離職,並將其勞工保險予以退保,實係駁回被上訴人所為延期復職之申請,如此無非欲造成勞動契約係由被上訴人單方面自動離職而造成終止,而非上訴人以被上訴人不能勝任工作之事由所終止之結果,上訴人即得以此規避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第16條第1項、第17條規定雇主應給付資遣費之義務,對受僱人而言顯不合理。
且依羽田企業停薪留職辦法第7條第2款、第3款規定:「⒉依本辦法第2條第2、3、4款及第4條規定停薪留職者,應於期限屆滿前辦理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⒊無法如期復職者,應於期限屆滿5日前提出申請,並檢附有關證件申請延期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被上訴人既已於留職停薪期滿前申請延期復職,自難認視同自動離職。
上訴人抗辯兩造間終止勞動契約,係依羽田企業停薪留職辦法第2條第2款、第5條第2款、第7條第2款規定,被上訴人停薪留職期滿,未於期滿前辦理復職,視同自動離職等語,不可採信。
又上訴人以拒絕其申請延期復職,以達規避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第16條第1項、第17條規定雇主應給付資遣費之義務,顯有違反勞動契約,致損害勞工即被上訴人之權益,則被上訴人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得不經預告終止兩造間之勞動契約。
又被上訴人於93年9月8日之存證信函,已表明上訴人違反勞動契約,致有損害其權益之虞,自發生終止契約之效力。七、如前所述,被上訴人所為終止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既已用信函送達於上訴人之營業所,該信函即可發生終止兩造間勞動契約之效力,該勞動契約業經被上訴人合法終止。
又按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依同條第4項之規定,有同法第17條關於資遣費發給之準用。」可參。

8.企業除了全盤對勞動法令融會貫通並制定工作規則、各單項管理辦法及勞動契約外,對於各項管理措施的執行者也應提昇其執行力,其中對於各項規章及法令的解讀能力提昇尤其重中之重。

註1.勞工請傷病假卻被資遣,勞動部:病假ㄧ年上險30日,自由時報,2021.12.28


『簡文成專欄』勞工因普通傷病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屆滿前申請延後復職,雇主得否以其未復職,視為自動離職?-HR
本文由 勞資雙贏董事長簡文成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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