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2 回應: 0 閱覽: 2819
置頂

『曹新南專欄』一例一休 多少誤解假汝之名而行?

『曹新南專欄』一例一休 多少誤解假汝之名而行?-HR

一例一休上路一段時間了,我自己這陣子,也收到大量的HR朋友、勞方與資方朋友的問題,有時候下班時間去便利商店,或一些店家買東西,職業病一犯,總是會隨口問一下:「你們對一例一休了解嗎?」「有沒有受到影響?」

得到的答案,絕大多數接觸到的朋友,很多真的都還不了解。目前對新法令最為了解的,可能只有主管機關、各勞動法令老師以及有持續關注的HR朋友了。不過經常一個新的轉彎,或是法令的變動,機關首長或老師的臉就又腫了。

 

摘要部分最近聽到的說法:

老闆:「一例一休造成排班困難,例假日加班違法,我們週日都不能營業了!」

其實休息日與例假日未必是在週六與週日的,但很多老闆似乎不清楚。

老闆:「一例一休造成加班費大幅提高,必須要漲價因應!」

有提高的是休息日增加的加班費差額,正常工作日、國定假日等都沒有影響,除非全公司所有員工以往都是每週的第六天全部都出勤,沒有週休二日。

老闆:「一例一休實施後,為了避免原來的司機工作超時,晚上應酬還另外找代班司機!」

首長司機適用勞基法第84-1責任制,另行約定工時與休假,這與一例一休無關啊!

老闆:「一例一休實施後,工作時間縮短,應該要把延長工時從46小時變成54小時!」

工時縮短是民國105年起改為每週40小時,另外延長工時上限46小時沒有變過,這也與一例一休無關啊!

 

員工:「反正你就是不能週六叫我來上班,否則就要給我休息日加班費!」

明明公司排班班表律定得很清楚,週六是正常工作日,不是休息日啊!

員工:「一例一休之後,國定假日加班費是兩倍,為何只給我一倍?」

加班費的兩倍,其中一倍是在本薪裡,另外再給一倍的加班費;而且這是本來就有的規定,與一例一休無關的!

員工:「報紙寫的,我們2月25日到2月28日連放四天假!」

這是指一般週休二日或比照政府行事曆的企業,排班制的不是啦!

員工:「我去年2月22日到職,今年2月21日離職,剛好滿一年,還要給我7天特休工資!」

滿半年是有三天特休,可是剛好滿一年,沒有「繼續」工作,是沒有7天的,你2月22日還在職就有了。

員工:「以前可以不打卡,為何一例一休之後公司要求一定要打卡?」

因為公司要有出勤記錄、薪資計算明細,還要記載到分鐘為止啊!(小聲:也與一例一休無關啊)

 

媒體:「企業禁加班、員工收入減少!」

既然禁加班,又何來增加加班費成本呢?

 

似乎一切勞資爭議的亂源,都與一例一休有關?個人以為不然,只是這次法令修改得很複雜,不是很好理解。官員、名嘴、媒體一起把這事兜在了一起。

 

說真的,此次的法令變動,是改得非常複雜沒錯,不管是一例一休+七休一的排班困擾,或是N種加班費不同的計算方式,還是特休到底怎麼計算。

 

其實多數的HR朋友大概都瞭解法令了,但是現在經常碰到一個問題,就是因為太過複雜,導致企業主與員工根本沒辦法整個了解,然後看到報導或網路消息就來質疑。

然後老闆認為成本大幅提高,開始凍漲薪資;員工懷疑公司會動手腳,開始不信任。真是弄得整個作業大亂、勞資關係緊張。

 

靜下心來看,法令已經修改,立刻再度大幅度修改的機率應該不大,但是應該有機會透過施行細則或函釋把一些重要問題再釐清。

在此同時,一方面勞資雙方都要重新適應,二方面也是讓我們重新看待整體的勞資環境,許多觀念可能都要重新調整。

 

當然,我也碰過有不錯的雇主,懇談三小時後,發覺他們公司很多地方都優於勞基法;甚至該老闆還請我去跟他們員工分享這次的法令變動,讓員工充分了解自身的權益。藉此機會,創造的更好的勞資關係,這也是我必須提出來肯定的。

無論如何,企業人資在此肩負著無比重任,協助公司更好的人才運用與彈性,協助員工有更好的勞動條件,有良好的滿意度與士氣,才會有良好的績效表現。

 

延伸閱讀

一例一休衝擊,漲價有理?

1例1休新制帶來的亂象
勞基法特休新制精華問答集

勞基法4種加班費精華問題整理

例假日不能亂搬,你知道嗎? 當天有活動怎麼辦?

七休一爭議的始末?

 

文/曹新南 <看更多我的文章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