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以軒專欄】員工月中到職,當月工資如何計給?大小月與二月有無不同?
[學員問題]:
以月薪三萬元為例,到職日分別為2/2、3/30及4/5,當月各自要給付多少薪資?
[事務所回覆]:
一、 實務上,事業單位約定月薪數額多為固定,不會因大、小月的日數不同有所區別,所以回歸民法第123條第2項規定,每月皆以30日計算,日薪應以1,000元計給。
二、 值得留意的是,事業單位多半用「扣除法」計算未足月薪資,所以3/30到職者,將月薪扣除29日工資後,僅以1,000元計給。然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日有3/30及3/31,應得工資實為2,000元,故若使用「扣除法」,恐違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規定。
三、 承上,如果要邏輯一致,破月者,應以日薪1,000元乘上「出勤日數」給薪(至於例假日與休息日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工資照給),故3/30到職,出勤2日,薪水2,000元;又,4/5到職,出勤26天,薪水26,000元;唯一特別交代的是2月,因為月薪已經固定以30日計,所以2/2到職,應計出勤29天,薪水29,000元。
四、 結論,月薪制工作者,每日薪資一律:月薪除以30,破月者再乘上「出勤日數」(含例假日、休息日),惟2月建議多加1或2日出勤日數(蓋當月只有28或29天)。若貴公司二月份仍欲以實際出勤日數計薪,建議在契約中敘明月薪全額乃全月在職出勤為前提,若月中方到職未足月,則計薪方式為「月薪除以30乘以出勤日數(含例假日、休息日)」,較無爭議。
本文由 沈以軒 律師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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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業鑫專欄】休息也能有工資?─勞工必懂的休息權
想請問,2018 6月20第一天上班做到 月底到30號 月底
30號為星期6 7月1號為星期日
請問我這樣能拿多少薪水? 月薪 工廠開 2萬4
您好,以月薪三萬為例。
3/2到職,薪資是30000/30*30,那3/1到職 是直接給足月三萬,還是給31000?
不然1或2號到職,領取的都是相同薪資這樣。
謝謝您
您好 我想請問
10/30到職 公司計算薪資結算 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 每月月底發薪
11月30 領到薪水為 21天工作日的薪水,實際工作22天
公司說月薪制以每月30天計算 就算31號有上班 也等於沒錢(未足月也一樣)
我問說如果上10/30 10/31 兩天班就離職的話呢
他說只能算上1天的班 因為月薪制 31號都不能算
請問這樣說法正確嗎?
您好 想請問我薪資結構是月薪26000 月休6天 含全勤1500 及2天加班費
10/12 到職 請了2天喪假 扣掉勞健保(279+296=575)
實領13459
想問這樣計算有問題嗎?
您好,請問如果我月中才到職,但請了一天病假,以月薪制計算,病假會如何扣薪?
ex.月薪$50,000,10/16到職,10/31請病假
Q:未足月離職薪資算法?
***這是個實際案例***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 分機:3052 劉先生答覆不然:
以今年(2017年)三月為例: 實際上班天數26天
A:計薪方式為「月薪除以31乘以出勤日數26天(含例假日、休息日)」。
請教 沈律師,如何申復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基法與其施行細則裡,都沒有關於全勤獎金的規範,
只有勞工請假規則、性平法裡有一些不得扣發全勤獎金的特別狀況。
以及部份與全勤獎金相關的函釋,如(74)台內勞字第 317449 號函
一般實務上都是當月份所有工作日都有正常出勤,才會全額發給
所以新到職或離職如果出勤不足月,大概就不會有全勤獎金了
至於全勤獎金的扣法就很多種了
有遲到一次就全扣的、有遲到幾分鐘內不扣的、有分次扣的、也有按天數扣的
要看每間公司的內部規定,並沒有一定的扣法
不過全勤獎金性質上還是屬於工資(全勤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故在計算平均工資、或是勞健保投保級距時,仍應該將全勤獎金計算進去
可參閱:『曹新南專欄』簡單搞懂工資!加班費和勞健保費的計算大不同!
如果扣掉全勤獎金的部份
看起來您公司的計算數字沒什麼問題
舉手提問
1.請問月薪3萬是包含全勤嗎?
2.若不包含, 那全勤應該怎麼給呢?
舉例:我月薪26000元 其中包含全勤1000+底薪25000
我6/14到職 ,6月份實領薪水是14167元 (不含抵扣之勞健保)
若以實際日薪計算 我日薪是866.7 實際上班天數17天,實際薪資應為14733
但實際領薪是不包含全勤之日薪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