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106年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公告條文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事業單位辦理在職員工進修訓練,擴展訓練效益,持續提升人力素質,累積國家人力資本,提升競爭力,並落實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之規定,特訂定本計畫。
人力資源提升計畫重點條文
一、事業單位若規劃辦理「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五加二產業」及「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等政策性產業課程並經分署審查通過者,得優先核定。
二、申請期間自106年6月5日(星期一)起至9月30日(星期六)止。
三、事業單位執行訓練計畫期間應於核定之次日起至當年度11月30日前辦理完畢。
相關下載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