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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時薪制員工國定假日上班雙倍工資!!

這幾天適逢勞動節,不少朋友在詢問部分工時、時薪制與國定假日的問題,彙整了一下供大家參考:

『曹新南專欄』時薪制員工國定假日上班雙倍工資!!-人資

(2018年五一勞動節為國定假日,勞工團體展開遊行提出四大訴求)

 

一、時薪制是否都是部分工時制勞工?

答案是不一定

應該這麼說,不管我們講工讀生、兼職人員、時薪人員等,都仍是勞工。

 

依照工作時間區分:

是分為全時制勞工部分工時制勞工

全時制勞工,一般狀況下,就是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部分工時勞工,並未具體定義,但是多數認同說法,是指每週工時在35小時以下者。樣態非常多,例如有每天都出勤,固定上班4小時,或是約定每周一、三、五出勤8小時,或是以排班方式不固定週幾或日期的方式來安排。

 

依照薪資發放方式區分:

是分為月薪制時薪制。月薪制與時薪制,都是勞資雙方議定的,例如月薪22K、月薪30K,時薪140元、時薪150元,只要不低於基本工資,就沒有違法問題

月薪制,多數概念會以全時制勞工居多,基本概念是不管有無出勤,每月以30日計算,每日8小時都是有薪資的。因此換算出來,一個小時的薪資是月薪除以30天再除以8小時,也就是月薪除以240,即為所謂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用來做為病事假或加班的依據。

時薪制,最簡單的理解,就是有來有錢,沒來沒錢。因為樣態很多,又為了顧及勞工的權益,所以已經把例假日、休息日的工資都折進去了,這也是為何若單純比基本工資的時薪時,時薪制會比月薪制來得高。

 

實務上,部分工時多以時薪方式給薪

應該這麼說,不管全時工作者,或是部分工時工作者,都可以用月薪或時薪計算:

全時工作者,可以給予月薪22K以上,這是每日都有工資的方式。或以時薪計算,依實際出勤時數給予,例如某月出勤22天,就是時薪X8小時X22天。

部分工時,可以給月薪,依出勤時數比例計算,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3條「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八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

不過絕大多數,部分工時直接給予時薪制計算最簡單,所以我們會看到很多時候,大家會把「部分工時制」等同「時薪制」,雖然多數是如此,但偶爾會搞混的地方。

 

我們若是看下表的區隔,最多的其實是 A 全時勞工月薪制 與 D部分工時勞工時薪制,另外兩種則比較少見。

『曹新南專欄』時薪制員工國定假日上班雙倍工資!!-人資

 

二、「部分工時」勞工不適用變形工時

因為部分工時本就不是全時工作者,這部分可以參考勞動部民國 103 年 11 月 05 日勞動條 3字第 1030028069 號函

「...至部分工時勞工之工作時間,相較於全時工作勞工已有相當程度縮減,依勞動基準法第 30條第 1 項規定,已足使雇主彈性安排勞工之出勤模式,爰部分工時勞工無得適用前開彈性工時規定
四、綜上,
部分工時勞工,其每日工作時間超過 8 小時或每 2 週工作總時數超過 84 小時之部分,認屬延長工作時間,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加給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其未依規定辦理者,應認涉違反該條規定。」(105年起是每週40小時)

所以,部分工時勞工並不適用變形工時,且若一天超過8小時就應以延長工時方式給予加班費。

若是原先一天約定工作4小時,因雇主需求總共上了12小時呢?

基本上在8小時之內,是雙方協商,8小時之後,依勞基法第24條給予加班費。例如議定為時薪制,前4小時時薪是140元,第5~8小時可以雙方議定,只要不低於140元即可,第9~10小時必須要140元X1又1/3,第11~12小時必須要140X1又2/3以上。

 

三、「時薪制」人員,國定假日出勤一律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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