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南專欄』時薪制員工國定假日上班雙倍工資!!
還是要釐清,是時薪制,而非部分工時人員的國定假日都兩倍,雖然很多時候,部分工時人員都是時薪制的。
國定假日給予兩倍,主要的原因就是基本工資核算時,有把休息日、例假日折進去,但是並沒有折進國定假日,所以若是時薪制人員於國定假日出勤,就是要給予二倍薪資。
四、「部分工時」人員國定假日不是做一給八
若是全時制勞工,碰到國定假日是做一給八,不滿8小時都算8小時,因為請員工出勤就已經破壞其一天休假的完整性了。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勞動二字第039675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此乃因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八小時,亦已無法充分運用假日之故,與同法第三十二條延長每日工時應依第二十四條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成或加倍發給工資,係於正常工作時間後再繼續工作,其精神、體力之負荷有所不同。至於勞工應否延長工時或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尚難謂有不合理之處。故勞工假日出勤工作於八小時內,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超過八小時部分,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但是部分工時制人員則不是,是看出勤幾小時,就給予幾小時2倍的時薪與加班費。所以若是時薪140元,五一勞動節出勤3小時,就是要給予140 X 3小時 X 2倍=840元。
五、時薪制人員國定假日未排班是否給薪爭議
因為前一陣子傳出,某地方主管機關,針對時薪制人員未排班且未出勤部分,認為也要給予一倍工資,引起HR廣泛討論。目前大致上的認知是如此:
排班那天碰到國定假日,免出勤而有1倍的工資,如果有出勤就是加倍。
那天沒出勤義務,就沒有工資請求權。若是有出勤,一樣是兩倍。
舉例如果約定每一三五上班,國定假日是週一,員工不用出勤,但仍要給予該日工資;若是國定假日在週二,就不用給予該日工資。
六、國定假日可與其他工作日調移
這裡要說明的是,必須勞資雙方事先約定,例如將五一勞動節這天國定假日,與另一日原本的工作日對調,這裡要注意的是,必須經由個別勞工同意,且指定對調日期要明確指定,那個被對調的日子就變成國定假日,即使沒出勤也要給予一日工資。因為是明確與工作日對調,所以即使是時薪制人員,雇主不能說沒排班所以不給工資,仍然是要給的,千萬不要認為,只要做了調移,就可以不用給予國定假日雙倍的薪資。
可參考 勞動部民國 104 年 04 月 23 日勞動條 1字第 1040130697 號函:「...勞資雙方亦得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惟該協商因涉個別勞工勞動條件之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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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曹新南 <看更多我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