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給資遣費,人資、主管最常用的兩套劇本|小編專欄
相信各位勞工朋友們,不管是正職勞工或兼職勞工,都一定遇過主管要你離職,然後拿離職單給你寫,記得計時員工也好正職員工也罷,公司要終止勞動契約,只要是資方動的終止勞動契約的行為,在勞基法第11條與第12條之中可以清楚見到,除了第12條是解僱,也就是你回家吃老米吧!,除此之外,都會是資遣程序,因此不論人資或你的主管如何的勸說要你簽離職單,因為計時員工或正職員工只要是資遣都要給資遣費。
主管扮黑臉人資扮白臉,就是要你簽離職單
人資會跟你來軟的,但你的主管會來硬的,順便用恐嚇你的方式來讓你簽離職單,恐嚇與虛張聲勢不同,任何情況下,都建議各位保持冷靜,資方發現軟的不行,於是只好來硬的,不論對方大吼大叫、威脅利誘,這圈子很小喔~我人脈很廣喔~到時其他家公司人資打來問你的過往,我可能不會對你有太高評價,說明對方無所不用其極想要嚇人。
恐嚇威脅封殺老梗了!
你屌你厲害,挖~人脈很廣等理由,說他有能力封殺你,除非你主管是萬能的天神不然他能封殺誰,再者誰會對你的八卦有興趣,想像一個場景,跟朋友聚會有人罵罵同事上司下屬,這是很正常的,但誰會指名道姓的罵:「XXX怎樣怎樣,就算有指名道姓好了,沒人認識XXX阿!誰會關心沒人認識的XXX如何,吃飽太閒喔~除非他真的打電話給所有認識的人說,我要封殺XXX,只會被當有病吧!」
勞工被解僱卻要求簽自願離職書?
雇主此時要你簽離職單,是想營造一種「員工主動請求離職」的假象,企圖規避違法解僱及給付資遣費的責任。若簽下自願離職書,日後想討公道可就難了,未來勞方申請調解或提告,資方只要秀出自願離職書,強調「員工是自願離開」,勞方主張實際情形跟自己簽的文件內容不一樣,從法律角度來說,你是提告的人,舉證責任將落在勞工身上,自己
必須四處蒐證,不然贏面不大,這時候你的老闆又會出一招,不簽離職單不發薪水,其實就算當下拒絕簽署,仍然可以藉由調解、訴訟等方法取得應得的薪資。
不離職就直接放無薪假怎麼辦?
很重要記筆記,無薪假一定要雙方合意才能放,而且就算放無薪假公司還是要支付你的勞健保,這時你的公司可能要求你自己付在職期間的勞健保,不用理他,因為那本來就是公司該繳的。
花招百出就是要你簽離職單,當初為什麼主動開除你?
依照勞基法,雇主不能隨意解雇勞工;就算符合勞基法的解雇事由,員工如果不是「重大疏失」或「故意損害雇主利益」的情況,雇主就要依照勞基法17條、勞退條例第12條付資遣費給員工。
另外資遣勞工,必須依照就業服務法第33條有「通報主管機關資遣事由」的義務,對公司來說很麻煩,也會落人口舌,因此雇主才會想要你自願簽離職,可以讓他省下一堆麻煩,順便分享一下,之前有網友問那如果在離職單上面寫上主管脅迫離職,非自願離職,有用嗎?如果是這況況來說,公司一樣可以把它塗掉,要求重寫,在這樣情形下,還不如直接不簽,而且你所簽的是自願離職,這效力上也會有問題,所以最後千萬記得,絕對不要自己傻傻的去簽自願離職單。
本文由 作者 Mr 熊麻糬
圖/ Freepi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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