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榮空服員罷工再談勞資爭議處理實務|菲大專欄
截至目前為止,長榮資方似乎占上風,但長榮先前宣布的三項反制罷工的規定「不調薪、沒獎金、取消優惠機票」,後來又說罷工期間僱傭關係暫停,勞動部都已表示違法,現在只是嘴巴說說而已,還沒真正執行,如果未來真的有實施,是已明顯違法。
勞資爭議處理過程中,勞資雙方逞口舌之快的情緒化言論是常見的,這會反而激化對方,讓協商節外生枝、更陷僵局,能避免就避免。這樣針對員工合法行為的反制規定,如果不是恐嚇,也是警告吧!
以後是不是公司可以事先公告:凡去勞工單位檢舉公司者,不調薪、沒獎金、取消福利?罷工期間如未出勤,應是請事假,當然是不必給薪資,但這是「暫停僱傭關係」嗎?如果是,以後請假未上班是否也算是暫停僱傭關係?罷工未出勤的幾天就不算年資?如果真的是暫停僱傭關係,就應該依照資遣規定處理,長榮能一次資遣二三千人嗎?在我過去在越南處理罷工的經驗裡,確實有過一次全廠七千人全部依法資遣再重新招募回任的方案擬定,也因此工會勞方做了更大的讓步!這是特例,要根據當時的情況而定。
很多事只能做不能說,長榮這些「警告」是在「賭」能達到影響罷工投票不成立的效果?從另一個角度,長榮會發出這些警告,也許是因為工會堅持的「禁搭便車條款」,想安撫補償一下沒參加罷工的非工會會員的乖乖牌員工嗎?
現在工會宣布不會在端午節罷工,一些人認為是長榮資方的一大勝利,看衰是工會演不下去的,但這是工會要先減少社會對罷工影響的負面聲浪,也先展現出繼續協商的誠意,長榮也相對同意再次協商的誠意。其實就算罷工投票不成立,工會的訴求協商還是會繼續,長榮勢必還是要有對案承諾,而且事後內部的安撫恢復相關作法更是關鍵。
從消費大眾的角度,只要沒發生罷工,長榮勞資雙方怎麼協調是你家的事,你公司會不會因此而賠錢也是你家的事,你員工爽不爽也不關我的事,旁人無置喙之餘地。既然事已發生,勞資雙方都應該努力不讓罷工發生!以上從旁觀者的角度,給長榮資方和工會勞方一些個人的建議,也希望讓協商共識盡快達成:
一、工會勞方不要堅持「禁搭便車條款」和「設立勞工董事」。
二、長榮收回「不調薪、沒獎金、取消優惠機票」和「罷工期間僱傭關係暫停」的成命。
沒有工會的中小企業員工常感嘆無法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同事之間只求自保,很難團結,常常連最基本的勞基法權益都求訴無門,雖然有政府的申訴管道,但小蝦米難敵大鯨魚的無奈,只能選擇隱忍或離職。
從企業主資方的立場,要真正尊重員工、重視員工,不是嘴巴說說而已,必須表現在日常的工作職場中,例如很多公司設有員工意見箱,甚至是申訴電話和處理SOP。另外勞資會議也是很好的方式,法規也有規定30人以上的公司至少三個月召開一次勞資會議。不論是用那些方式,不要只做表面功夫,只做給客戶看,只做假記錄,要真心的聆聽員工的意見,並有確實處理或回覆,相信員工一定會有相應的正面回報!
文章來源:菲大的人資私房話
一個有跨領域背景以及跨國人資管理經驗的HR,現為FemasHR鋒形雲端人資系統的特約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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