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不代表符合勞基法|小賀老師
最後補充一點,排班行業每月固定排休8天是不夠的:
8 X 12個月 = 一年排休96天,
但勞基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每7日要2天例休:2 X 52週 = 一年應休104天,
我們與勞基法的距離......差8天喔
(以上還不含12天國定假日以及員工的特休)
以加班事後補休也可以解套
但加班本身就要經勞資會議同意阿
結論就是一定要召開勞資會議
本文由 小賀老師 授權轉載。
圖/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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