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雇主【高薪低報】的法律責任|林柏男專欄
五、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嗎?
律師說:勞工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主張違反勞工法令而終止勞動契約跟請求資遣費。建議勞工用存證信函的方式終止勞動契約,日後才有證據。勞工如果找到新工作,而雇主又有高薪低報的情形,是可以用這方法幫自己加一些離職金。
【法規】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六、勞工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律師說:雇主高薪低報,會造成勞工的損失,損失依個案事實(請求資遣費、勞退6%短少、勞保給付短少、失業付短少)而定撥。但關於勞保損失,目前法院認為要等勞保給付發生後,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七、勞工如何查詢自己有沒有被高薪低報?
律師說:除去勞保局(捷運中正紀念堂站)櫃臺查詢外,也可以在家上網查詢(畢自然人憑證)。【查詢網址點我】
八、若是勞工要求高薪低報、不投保,雇主可以免責不被罰嗎?
律師說:不行。投保是雇主的義務,雇主高薪低報(或沒投保),縱使是基於勞工的要求(如:勞工有欠錢,不想被扣薪,所以要求高薪低報或不投保),勞保局仍然可以罰雇主錢。但因為是勞工自己的要求,依誠信原則,勞工不能再請求損害賠償。但往往雇主沒有留下證據。
九、雇主應以工資的全額,作為投保金額
律師說:只要不是雇主恩惠性給予的,都是工資。縱使雇主把工資分拆好幾個項目(交通津貼、伙食費、職務津貼等等),只要是「工資」,都應全數投保。通常雇主最容易忽略的:加班費、伙食費等也應併入投保金額計算。所以花媽公司要用全額29,800元去投保,這是大多數雇主最容易忽略的。
延伸閱讀
圖/ Freepik.com
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lihi.vip/g9dSj
精選HR職缺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