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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武漢肺炎」防疫措施,有關勞工請假及工資給付規定之說明|勞動部
三、勞工之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
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強調,不論是雇主或是勞工,都必須配合防疫,勞工除可依規定請假外,勞資雙方亦可協商調整工作時間,共同為防疫工作盡一分心力。
哪些情況下可以請公假?
勞工於職災醫療不能工作期間,雇主應否繼續為該勞工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
文章來源:勞動部
圖片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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