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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型冠狀病毒來襲,HR挺起來|吳小米專欄
了解了勞動部的「說明」內容後,HR夥伴們在企業中還能做什麼來防疫呢?
1. 公告讓同仁了解感染、未感染時或是需要照顧因疫情被隔離的家庭成員之請
假規定,並說明公司的防疫措施。
2. 可將防疫措施分為內部同仁及外部客戶及廠商。例如可以要求全體員工配戴外科口罩、每天上下班量體溫或設置同仁體溫管理表予以記錄、增設乾洗手設備、噴式酒精、漂白水200PPM擦拭環境。如發現同仁有發燒之情形,立即送醫診斷,如為「2019新冠狀病毒」需隔離並治療。
對外可準備進出公司之客戶及廠商使用的耳溫槍,並規定需量體溫才能入內;並提供酒精、乾洗手之設備、廁所可放置肥皂及洗手刷,並宣導勤洗手及洗手步驟。
3. 向同仁提倡多運動、多休息、壓力管理之觀念,提升免疫力。
4. 提供健康資訊或是關於2019新冠狀病毒之資訊,讓同仁能充分理解避免恐慌。
5. 提醒同仁發生傳染的情形該就診、該隔離、該治療時不要叛逆,以免害人又害己,同時也會被開罰,嚴重的狀況會被判刑。
「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如違反時,依第70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第62條亦規定「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2019新型冠狀病毒」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資訊即屬「第五類傳染病」,請提醒同仁愛惜自己也體貼別人。
病毒來襲不要怕,SARS都挺過來了,只要雇主防疫政策做的好,員工自主管理做的好,相信我們都會平安渡過的,加油!

本文由 人資顧問吳小米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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