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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因應「武漢肺炎」,公司該如何給假給薪?|樂誠勞資顧問
近期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持續在全球蔓延,為使疫情獲得有效的管控,對於具有感染風險之民眾,衛福部疾管署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之規定公告該疾病之防治措施;而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之規定,違反主管機關針對傳染病所定之處置者,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若符合疾管署所定義「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民眾,應遵照該指示進行隔離或相關之健康管理。各項措施如下圖所示:
(衛福部疾管署 2/5 更新!)
(舊圖)
針對主管機關各項防疫措施,事業單位有可能面臨之各種請假情形說明如下。
員工本身已遭感染或有感染之虞
若事業單位有員工符合疾管署所定義之具感染風險者,而遭居家隔離或採取自主健康管理導致無法到班時,雇主該如何給假給薪呢?參考下圖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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