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好朋友 發表新文章 回覆此主題 評價: 1 回應: 0 閱覽: 493 文字放大 置頂 關於調職,並不是「只能聽老闆的」!|義誠法律事務所 文字放大 專區編輯中心 3197 發表 2020-03-24 13:44:39 up vote 1 favorite 1 文/義誠法律事務所 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作必要,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 2.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3.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4.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5.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所以,如果雇主沒有在契約中寫清楚工作有調動的權利與可能性,雇主就不能任意調動勞工的工作,必須要與勞工協商、勞工同意後才能調職‼ 第一頁12最末頁單頁閱讀模式 HR人資勞資法令義誠法律事務所違法調動調職 up vote 1 favorite 1 up vote 1 favorite 1 回覆 hrfriend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生理假下一篇:勞動調解程序與勞資爭議調解之比較?|吳俊達專欄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hrfriend&id=22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