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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申請防疫隔離假者,雇主有無給付工資之義務?|簡文成專欄

勞工申請防疫隔離假者,雇主有無給付工資之義務?|簡文成專欄-HR

 

問題:勞工申請防疫隔離假者,雇主有無給付工資之義務?-回應謝清風(7)


回覆:

1.按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於隔離、檢疫期間,其任職之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應給予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職、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家屬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者,亦同。」是勞工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而無法出勤時,或勞工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之家屬,而必須請假時,均得申請防疫隔離假。


2.至於勞工申請防疫隔離假時,雇主應否給付勞工工資,於特別條例第3條未有明文,該條第3項僅規定雇主不得視為曠職、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此際,應依個案情況認定隔離/檢疫的原因是否可歸責於雇主來判斷,如係不可歸責於雇主時,特別條例及其他法令未強制雇主應給工資,則依民法第266條規定,雇主毋須發給工資,從而勞工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且其原因不可歸責於雇主時,或勞工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之家屬等,而申請防疫隔離假者,雇主可不給工資,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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