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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不同意減班休息,公司該如何處理?|小賀老師
有企業人事夥伴在問,勞工如果不同意減班休息(無薪假),那公司該如何處理?
以下幾點提供參考:
一、公司必須有勞基法第11條1~5款之事由,才能依法資遣勞工:
(1)歇業或轉讓時,(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二、勞工若不同意減班休息,公司能不能資遣勞工?要看有沒有符合上述資遣事由。
但坦白說,此時就算符合也會有爭議:例如:即便公司有(2)虧損/業務緊縮之事實,為何只資遣不同意減班休息之勞工?
因此,如果公司執意資遣不同意減班休息勞工,很有可能被該勞工主張「資遣無效」->「確認僱傭關係」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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