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856
置頂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HR

 

《議題》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 #責任制# 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 #加班費# 的請領?

 

《案例情境》

公司新進同仁小張發現「公司沒有設置 #打卡鐘#,也沒有作#出勤紀錄#」,覺得怪怪的,不知是不是合法?
常常要留下來加班,難道真的加班無上限?
因為常常需要留下來加班,所以小張自己紀錄了出勤時間,以這個時數去請領加班費。沒想到公司表示加班時數有疑義,同仁小張可以怎麼證明?

 

《說明與解釋》

這個問題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來說明:

(一)公司是不是要紀錄員工之出勤紀錄?;
(二)責任制的爭議,即加班時數有無限制的問題;
(三)員工如何證明加班時數?

 

【關於第一個部分:公司是不是要紀錄員工之出勤紀錄?】

雇主是應該紀錄員工之出勤紀錄,
勞動基準法有要求雇主有以下的義務:
(1)置備勞工之出勤紀錄並且逐日記載(需記載至分鐘);
(2)而且要保存五年。
(3)另勞工也可以向雇主申請給予自己的出勤紀錄的副本或影本
(以上參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第6項)。

 

【關於第二個部分:責任制的爭議(即工作時數的問題)】

這部分在之前《月薪制加班費如何計算?》
文章中,就工作時數部分有提到「....而每日的工時在勞動基準法也有相關的規定,雇主對於此部分也應該注意,以免違法。(1)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參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2)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參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因此就「工作時數」勞動基準法已明確的規範;基本上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員工並沒有勞動義務的。

但如果是屬於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所稱的「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之情況,就不受上面提及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2條關於工作時間的限制。

而關於這類人的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是由勞工雇主雙方另行約定,但也不是沒有限制,勞工雇主之約定應遵行以下事項:

一、提交地方主管機關(縣市勞工局)核備(參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第1項)。

二、訂下書面契約(參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第2項)。

三、參考動基準法所訂定的基準(參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第2項)。

四、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參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第2項)。

 

【關於第三個部分:員工如何證明加班時數?】

如果雇主沒有置備出勤紀錄(通常為打卡鐘,也有用門禁卡、或是用掌紋機....等等方式紀錄);那麼勞工也許可以利用:
(1)上班與下班時,拍攝電腦螢幕上時間的照片;
(2)由同事證明每天工作時間及工作內容;
(3)由工作資料之存檔時間、或處理工作之電子郵件資料時間等等紀錄與方式,來證明確實有加班,以及加班工作時間。

 

《相關條文》
(1)勞動基準法第30條「
(第1項)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第2項)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3項)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4項)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第5項)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第6項)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第7項)雇主不得以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之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之事由。
(第8項)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正常工作時間,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一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2)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
(第1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第2項)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HR

什麼是責任制?公司採責任制,所以沒做完就不能下班嗎?

白話勞動法 特約篇—責任制簡介


文章來源/郭淳頤律師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HR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bit.ly/3bHUU5c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HR 精選HR職缺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HR人事/人力資源主管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HR人事/人力資源專員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HR人事助理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HR

公司向勞工表示「既係責任制所以上下班就不打卡了」,這樣合法嘛?會不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請領?|郭淳頤律師-HR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