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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產假、流產假,老闆應如何給假?可否扣薪水?|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
惟若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則雇主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2項規定,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所以除了雇主有優於勞動基準法與兩性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則從其規定外,原則上產假、流產假之給薪標準如下:
分娩產假-適用勞基法之女性受僱人任職六個月以上,工資照給,任職未滿六個月,工資減半發給。
不適用勞基法之女性受僱人雖仍應給產假,但於產假期間不支薪。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之產假-適用勞基法之女性受僱人任職六個月以上,工資照給;任職未滿六個月,工資減半發給。不適用勞基法之女性受僱人雖仍應給產假,但於產假期間不支薪。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之產假-適用勞基法之女性受僱人,毋庸給薪,惟該女性受僱人如請普通傷病假而非請產假,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不適用勞基法之女性受僱人雖仍應給產假,但於產假期間不支薪。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之產假-適用勞基法之女性受僱人,毋庸給薪,惟該女性受僱人如請普通傷病假而非請產假,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應折半發給工資。不適用勞基法之女性受僱人雖仍應給產假,但於產假期間不支薪。
依據以上所述,設若小莉、小雲、小玉均屬適用勞基法之受僱人,A公司應給小莉產假八星期,產假期間工資如數支薪給小莉;B公司則應給小雲產假四個星期,產假期間工資如數支薪給小雲;至於C公司則應給與小玉產假五日,產假期間毋庸給薪,但若小玉不請產假,而是申請普通傷病假,則該普通傷病假全年未超過30日時,病假期間薪資應折半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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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受僱者之8週分娩產假,如於產前分次申請者,產假期間遇例假、休息日或休假日是否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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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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