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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部分工時,時薪與月薪制的選擇與計算方式|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

聘用部分工時,時薪與月薪制的選擇與計算方式|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HR

圖片來源:https://tinyurl.com/y45hpuzd

 

小編在FB亂滑看到的照片。

沒想到知名企業開的工資居然低於最低工資!!
但是,這…這並沒有違法喔!!

仔細看一下,該工作是部分工時工作,因此雇主得依實際出勤時數比例,降低基本工資的標準喔!!

 

我國工資制度有兩種:
【1】月薪制
【2】時薪制
一般大眾都會習慣,全時工作者即應屬於月薪制;#部分工時即應採時薪制,但是這觀念其實是錯誤的喔。
部分工時一樣可以採月薪制全時工作者當然也可以採時薪制,而部分工時採用月薪制,其基本工資當然與全時工作勞工不同。


一、甚麼是部分工時工作者?

按《§勞基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每週正常工時為40小時。
如果勞工工作時間低於上述規範,就稱為部分工時工作者


二、部分工時採月薪,基本工資應如何計算?

按《#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3條:「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八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 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
簡言之,部分工時勞工的基本工資,係依據其與全時工作勞工出勤時數之比例計算。
(一)以週工時推算部分工時每月基本工資:
如果勞工固定排班每天4小時,每週共排4天,該勞工每週出勤時數為16小時。
其出勤時數與全時工作勞工之比例為:
16小時/40小時
因此該勞工之基本工資(月薪)即應為:23,800元× 0.4= 9,520元
(二)當然,也可以年總工時計算,即:
一年共有52週又1日(365÷7),工時為2,088小時(8小時×52週+8小時)
該員固定排班每天4小時,每週共排4天,每年工時為:
16小時×52週 = 832小時
其與全時工作勞工之工時比例為:832小時/2,088小時 = 0.39846 ≒ 0.4
其基本工資(月薪)為:23,800元×0.4 = 9,520元
若按月工時比例計算的話,一般勞工每月平均工時為174小時(2,088÷12)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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