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南專欄』基本工資時薪為何較月薪高?
#時薪制
時薪制多運用在部分工時,樣態非常多,可能每天出勤但都不足8小時,也可能每週只有出勤不到五日,或是排班方式不固定,原則上都低於每週40小時。
一般的認知,時薪制是有來有錢,沒來沒錢。
在民國96年以前,月薪與時薪是還沒有脫勾的,也就是說,當時基本工資的時薪,就是最低工資,假設是15,840元,直接除以240 = 66元,年輕打工族當時的基本工資時薪就是66元。
但這時問題來了,同樣都領基本工資,月休四天,月薪制的勞工例假日不用出勤,每天都有薪水,可以領到15,840元,但是時薪制的勞工,全時段上滿工作26天,只能領到 26天 X 8小時 X 66元 = 13,728元,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
而且勞基法並沒有區分月薪制與時薪制,也沒有區分全時工作或部分工作者,因此理論上,找不出任何理由認為時薪制的勞工就不適用於勞基法。
所以,時薪制的勞工理應也有勞基法第39條例休假日不用出勤而工資照給的權利。
所以,在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等團體所要求下,獲得重大改變,基本工資的時薪,將「例假日」與「工時縮短6小時」的部分折入計算。
民國96年7月1日起,台灣的基本工資在經歷10年未調整的狀況下,月薪由每月15,840元調高為17,280元;時薪方面,由原來的66元一口氣調高至95元。
而且,考量到很多領基本工資時薪者,多數是部分工時勞工,為了照顧到這些勞工收入不如全時工作者穩定,又往上做些調整。因此基本工資時薪換算下來,會比月薪制的基本工資高很多。
#要求月薪制的時薪要與時薪一致是否OK?
如果仔細了解整個演變,就會很清楚,將基本工資的時薪脫勾拉高,是考量到許多年輕朋友的實際狀況,經過許多團體抗爭很久才爭取到的。
若是要求兩者要一致,勢必回到月薪除以30除以8的方式,這真的是大家要的嗎?
當然,我們不排除只有時薪或是週薪一種制度,也比較不會有不公平的問題,不過這可能包含勞基法第39條在內的許多條文,都會大幅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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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曹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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