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2697
置頂

【職業災害】職災工資補償只需先給三成薪?老闆給錯了嗎?|樂誠勞資顧問

【職業災害】職災工資補償只需先給三成薪?老闆給錯了嗎?|樂誠勞資顧問-HR

皓霆(化名)於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經勞保局認定為通勤職災;這場車禍造成皓霆左側脛骨及腓骨骨折,全身也有多處擦挫傷,因此,即便已從醫院返家,仍得持續在家休養與復健,短時間內無法回到原有的工作岡位。
由於無法上班,皓霆開始擔心收入中斷的問題;經過詢問與了解,皓霆得知若是因職災所致的治療休養期間,雇主都仍然要給付全薪,這才讓皓霆鬆了一口氣。到了發薪日,皓霆查詢帳戶,發現公司只給付了月薪的1/3左右,急忙打給公司確認,公司卻回應因為勞保會核給七成的傷病給付,加上勞保給付可以抵充雇主於勞基法上之職災補償責任,因此,公司只需再給三成工資即可。
皓霆當下關心的不是法律問題,而是自身的生活問題,因為三成薪真的無法讓他維持生活啊….
公司這樣的主張和做法是否合法呢?

 

工資補償目的在於維持正常生活
勞基法第59條所規範之雇主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係採「無過失責任主義」,意即無論職災之發生是否可歸責於勞工,雇主皆須依勞基法第59條之規定給予補償。因此,勞基法第59條(雇主職災補償責任)之立法意旨係在維護勞工及其家屬之生存權,係以生活保障為目的之照顧責任,並非損害賠償責任之性質。
案例中皓霆因職災而於醫療中無法工作期間,雇主應依勞基法之規定給予皓霆原領工資之補償,再參勞動部92年11月5日勞動3字第0920061820號函略以:「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上開規定旨在維持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之正常生活。….」,核與上開所述之立法意旨相同,是以,雇主對於皓霆之工資補償,應以能維持其正常生活為考量。

應於發給工資之日全額給與
為使職災勞工於不能工作之醫療期間亦能維持其原有之正常生活,故勞基法課以雇主須按其原領工資予以補償之義務,並於同法施行細則第30條規定「雇主依本法第59條第2款補償勞工之工資,應於發給工資之日給與」,進而將補償金額與期日透過法令予以明確規範,以符勞基法第59條之立法精神。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