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南專欄』#育嬰留停 今日新聞稿 白話重點整理
1、不管是父親,還是母親,都可以辦理留職停薪,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父母不能同時請領一個小孩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3、所以如果是1個寶寶,可以父親或母親先請領6個月津貼,之後錯開,換另一個人請領。
4、如果有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或是雙胞胎,就可以父母同時請領。例如1~6月,爸爸先請A寶的,媽媽請B寶的;之後7~12月,對調過來,爸爸請B寶的,媽媽請A寶的。
相關函釋 :
1、勞動部民國 107 年 02 月 12 日勞動條 4字第 1070130162 號函
>針對雙胞胎,可以同時請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
2、勞動部民國 108 年 02 月 21 日勞動條 4字第 1080130174 號函
>針對同時有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可以同時請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
至於今天新聞稿提到的107年8月的函如下:
https://laws.mol.gov.tw/news.aspx?msgid=4769
勞動部109-09-18新聞稿
#照顧多名子女免煩惱,#父母可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6547/
生雙胞胎一個人顧不來怎麼辦?夫妻倆想一起照顧子女又擔心經濟無法負荷,好煩惱。別擔心,如父母同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且符合津貼之請領條件者,得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父母同時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條件者,應分別請領津貼,不得同時為之。惟實務上常接獲民眾反映,同時育有多名子女,但夫妻間僅能1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津貼,恐手忙腳亂,致子女無法獲得妥善的照顧。考量撫育多名子女父母的實際需求,勞動部已於107年8月以函釋放寬,父母同時間能分別以不同子女名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保局以生下雙胞胎且均符合請領規定的父母為例,如兩人同時留職停薪照顧小孩,並以不同子女名義分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則兩人共可申請2名子女合計有24個月津貼,且1年的時間就可領滿。
勞保局最後提醒勞工朋友,父母如僅撫育1名未滿3歲之子女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給,依規定仍應於不同時期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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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曹新南
圖/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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