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161
置頂

勞資爭議系列文,離職?在職?我的工作還在嗎?薛丁格爾的工作?|至誠法律事務所

勞資爭議系列文,離職?在職?我的工作還在嗎?薛丁格爾的工作?|至誠法律事務所-HR

壹、問題簡述:

「老闆說沒有訂單,叫我不用來上班了?」、「老闆說我不適合,叫我不用來上班了?」、「老闆說我犯天條,叫我不用來上班了?」。老闆真的可以叫我走就走嗎?我填「離職書」或「離職申請書」到底有沒有問題啊?我的工作到底還在不在啊!!!天啊!!!人生怎麼這麼困難,我只是想混口飯吃而已啊!!!
面臨離職問題嗎?想知道離職到底有哪些種類,又會有哪些影響嗎?快來看看這篇文章,讓至誠法律事務所告訴你,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些「離職的方法」,各種離職方法的效果(能不能要資遣費、預告工資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等等)又是什麼吧!準備好,我們就一起看下去!
貳、簡單說明:
「江湖一點訣,講破就沒價值。」,離職,說到底,就只有兩種。一是「單方終止」,一是「合意終止」,就只有這兩種而已。沒錯,就是這麼簡單,就這兩種。我們今天上課就上到這裡……(咳……等等換小編被火,還是繼續講好了……),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單方終止」,什麼是「合意終止」吧!
☆合意終止:
合意終止,是公司跟員工雙方說好,好好和平分手,在這種狀況,爭議會比較少,通常有爭議的會是,員工覺得被公司「逼迫」簽字,或是因公司「欺瞞」而簽字,在這種狀況,就是另外要處理的,會再有一篇文章來說明,如果這個時候,該如何處理。
※小提醒:
就算是合意終止,公司或員工千萬、千萬、千萬要記得一樣「不能」違法,或「濫用」權利的狀況(例如不按勞基法規定給錢或規避勞基法的義務等等)。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