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老闆要求我任職後,至少三年才能離職,否則,要賠償高額違約金合理嗎❓❓❓
常見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工作,例如機師、補習班教師、護理人員及其他需要雇主預先進行教育訓練及無法及時可取代的人力;
但如果僅係一般正常員工教育訓練(例如職務工作所需相關設備、系統流程操作等),或監督管理等,並非專業教育訓練等,則不屬於雇主專業培訓支出,而應屬於雇主一般人事成本支出
。





1.雇主提供補償金額應與最低服務限制應有合理性;
2.如果由員工自行負擔受訓費用,於期滿後始退還訓練費用,可能不符合最低服務年限的事由;
3.雇主因另尋新員工的人事管理不便並非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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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雇主僅需符合最低服務年限事由其中一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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