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不用再害怕勞動局突襲檢查了!HR必知的「勞檢」重點違規項目:特別休假和出勤紀錄
出勤紀錄如何記載
如果勞工是在辦公室內部上班者,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範以簽到簿、出勤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之紀錄,都是合法的出勤紀錄方式。如果勞工的工作型態較為彈性或機動性較高,如外勤業務員、新聞媒體工作者及汽車駕駛等,不易在固定工作場所打卡簽到。
有鑑於科技日新月異,勞基法所規定之出勤紀錄記載方式,早已不再僅以傳統之簽到簿或刷卡機為限,依照勞動部公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可輔以電腦資訊或電子通信設備協助記載,例如:行車紀錄器、GPS 紀錄器、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或其他可供稽核出勤紀錄之工具,於接受勞動檢查時,並應提出書面紀錄。由此可見,出勤紀錄的型式是多元的,雇主不能以勞工無法簽到打卡就不製作出勤紀錄,否則就會違法。
- 結語
近年因為勞基法的密集修正後,確實使得過去長期被忽視的勞工權益有得到改善,但同時對於公司管理階層或人資部門也增加不少壓力!希望能透過本篇的介紹,提供大家一些幫助,讓讀者可以逐一檢視公司的作法是否已經合法,切記「預防勝於治療」,在勞動檢查前先自我檢查增強免疫力,早期發現問題早期進行改善,從此以後就不怕勞動局突襲檢查了!
文章來源:Femas HR 鋒形雲端人力資源系統 授權,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許寶仁律師整理與撰文。
想知道更多好文請看:
勞檢員不跟你說的事:除備妥「勞檢三寶」外,還有2個最常被勞檢的人資項目要注意
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bit.ly/3bHUU5c
精選HR職缺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