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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別玩火!無故曠工雇主可依法解雇,勞資權益一次看
文/HR好朋友
隨著暑期打工旺季來臨,勞動部特別提醒雇主,無論僱用學生從事部分工時或全時工作,相關勞動條件及契約終止等勞動權益,均應與一般受僱勞工相同,並遵守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
▲別讓暑期打工變成夢魘:5 個常見勞資糾紛與解決之道 (photo by Philo Nordlund form flickr, CC BY 2.0)
勞動部指出,暑假期間有許多青年學子進入職場,雇主與勞工應避免在勞動契約簽訂與終止時出現不當行為,導致權益受損。首先,雇主在與未滿 18 歲的勞工簽訂勞動契約時,需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所簽訂的勞動契約才具有效力。
此外,雇主不得因勞工是學生身份而無正當理由要求其自行離職;同樣地,學生如因個人因素提出離職,也應盡早告知雇主並完成交接工作,以避免對雇主經營造成損失。
最重要的是,勞動部強調,學生在暑期打工期間應依契約約定的工作時間出勤,如無法出勤應依公司規定程序請假,不得任意曠職。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六日,雇主可依法解僱。
另外,學生在工作期間如需穿著公司制服,該制服費用應由雇主負擔,不得要求勞工支付或從工資中扣除。
這些規定旨在保障學生勞工的權益,確保他們在暑期打工期間能夠獲得公平的對待和合理的勞動條件。勞動部呼籲青年朋友們,珍惜每一次工作機會,遵守勞動契約,避免因曠工而失去工作。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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