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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 - 免打卡之員工,就不用置備出勤紀錄?

來源/ 1111人力銀行

勞資案例
公司工作規則中規定副理以上之高階主管及業務人員,上、下班無須打卡。請問公司是否需要備置前開人員之出勤紀錄?

實務見解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4年11月11日(84)台勞動二字第140674號函意旨:

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規定上下班不打卡,加班如以呈報方式處理,雖無不可,但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三項(現行規定移列為第五項)規定仍應由雇主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故公司工作規則中規定副理以上之高階主管及業務人員,上、下班無須打卡,只要是屬於勞動基準法規範下之勞工,公司仍須備置出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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