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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分享-勞動契約學理
文/PC
[概念分享——勞動契約學理]
勞動契約,除了雙務與有償性格(勞工服勞務、雇主給工資)以外定性上仍有兩個主要眼光一是
【人格從屬性】
意即勞工在獲取工資的勞動過程中,即將自己的人格置於雇主之下,所以受雇主的工作規則(職場紀律)約束、必須在一定的時間點出勤、什麼時候要工作要吃午餐都被「管」的好好的,即是另一個稱為
【經濟從屬性】
也就是勞動獲致的工資是勞工生活所仰,故在經濟層面上,勞工從屬於雇主而在過勞爭議中,用經濟從屬的眼光下去切就很有意思若一個勞工為了雇主工作的時間越長,經濟從屬性也就越強(理論上他沒有其他的收入、就算有也不多),所以在可能擴大工時的修法上,如同政府法制幫企業蓄奴
#好啦我撇除勞資關係談判這塊了
#學日本叫社畜也是可以啦
而經濟從屬性又有所謂的「三重控制」子學說
第一重的控制,也就是前所述的「仰賴工資生活」這點
第二重控制,則是「勞動契約由雇主形成定型化契約」,又有學者稱之為「附合化」;一份勞動契約拿的工資越低加上付出工時越多,則可以判斷雇主的經濟控制力強、勞工的從屬性高
第三重控制便回到經濟學的眼光,生產要素市場的勞工付出勞力,得取工資;財貨勞務市場的勞工轉身成為消費者,必須用賺來的工資來購買生活所需,這也是一種經濟上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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