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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勞動契約,會有哪些問題呢?∣ 勞動力量

不簽勞動契約,會有哪些問題呢?∣ 勞動力量-HR


許多人找到工作取得Offer時,通常只會大概知道工作時間、上班地點、薪資約略多少以及之後可能要做的工作有哪些,接著就在人資指定的報到時間開心到公司報到,但卻也很常在工作一段時間之後,才發現期待的工作條件與環境與想像中有很大的落差。你注意到了嗎?我們在上述的文字中用了「大概」、「約略」及「可能」這些字眼,而這很有可能就是問題所在。

事業單位與求職者締結勞雇關係之後,即使以口頭方式講好工時、工資及休假制度等等勞動條件,仍然會成為勞動契約的一部分。然而,在沒有以書面方式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往往在日後與雙方的期待有落差時,就容易產生爭議了。那麼是否一定要簽訂書面勞動契約?不簽又會有哪些問題呢?



 

不簽勞動契約,會有哪些問題呢?∣ 勞動力量-HR


我們在過去的文章「勞動名詞大對決!四種類型教你看懂勞動契約」有簡單介紹過幾種不同的勞動契約類型,卻沒有系統性地說明勞動契約的意義與內容,今天我們就是希望來告訴大家有關勞動契約的更多細節唷。

|勞動契約有很重要嗎?|

依照已制訂了80幾年卻未曾施行的勞動契約法第1條規定:「稱勞動契約者,謂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在從屬關係提供其職業上之勞動力,而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以及勞基法第2條第6款的定義:「勞動契約:謂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可見資方與勞方之間是基於勞動契約而締結了法律上的關係,就如同買賣一般,勞工提供了自己的勞動力,而雇主則給付報酬來購買該勞力。

當然,附著在每個勞動者身上的勞動力與商品的本質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才會衍生出各種勞動法令來規範勞資關係中的各項權利義務。

總而言之,勞動契約就像是連結勞方與資方的橋樑,如果蓋得不夠堅實,雙方在溝通上就會產生許多問題

|勞動契約一定要以書面方式簽訂?|

勞動契約是屬於「諾成契約」(又稱不要物契約)的一種,只要勞資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該契約即為成立。簡單來說,到職的時候針對工時、薪資與休假等各項勞動條件,只要雙方能達成共識就可以締結勞雇關係,並不是一定要簽訂書面勞動契約才算數,就算沒簽也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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