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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勞工?勞動契約有什麼特徵?|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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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看看勞動基準法怎麼規定
勞工,是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得工資的人[1];勞動契約,是指約定勞雇關係的契約[2]。
單憑上述勞動基準法規定,就可以明確認定誰是勞工?哪一種契約是勞動契約?當然沒有這麼單純。
實務上曾有保險公司與業務員之間的契約性質發生爭議,行政法院判決認定是勞動契約[3],但民事法院判決認為不是勞動契約[4](而是民法委任與承攬的混合契約),使當事人無所適從。
為何釐清保險業務員是否為勞動契約下的勞工如此重要?
因為只有勞工才適用勞動法令,而能享有勞動基準法[5]、勞工退休金條例[6]、性別工作平等法[7]、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8]、勞工保險條例[9]、就業保險法[10]、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11]、職業安全衛生法[12]及就業服務法[13]等勞動法之特別保障。反之,如果保險業務員是承攬人,就不能適用以上所列法律,而是回歸最初契約約定與民法規定,承攬人無法享有退休金,資遣費、勞工保險及其他勞動法提供給勞工的一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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