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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因武漢肺炎要隔離,要怎麼給假?如果確診但不配合隔離,會有哪些處分?|恩典法律事務所
2.已經確診或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須配合隔離者,如果不依規定隔離,是否會違法相關法令而受罰呢?
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目前新型冠狀病毒屬於該法第3條中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的第五類傳染病。
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染力極強,對於患者之處置方式,目前衛福部規定若是有確診、與確診患者有接觸、或是曾到訪疫區之人,皆需要到隔離病房進行隔離。
若有依照規定須隔離,卻未依規定進行隔離而擅自行動的人,將會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第45條,主管機關就可以依據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按次處罰之。或是依據第67條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更嚴重者,若是已經確定自己已經罹患新型冠狀病毒,而未依據規定進而造成他人受到傳染,更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從「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淺談跨國台商的「人才本土化實務」
「武漢肺炎」懶人包!身為HR的你一定要知道
圖/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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