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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不要再說「五人以下不用保」了!

前情提要

那種寫「享」勞健保的工作⋯


先說結論:

1、五人以下通通不用保是錯的。

2、即使五人以下,仍然要保健保、就保、提繳勞退6%。

3、五人以下,仍可由雇主加保勞保。

4、五人以下,不能去職業工會加保,因為職業工會是「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或自營作業者才能加保,且職工會加保無就業保險。

5、五人以下雖可不加勞保,但若遇職業災害,雇主仍必須依勞基法全額補償勞工,而無法用勞保理賠來抵充。

 

整體解釋一下,保險的目的,就是你以為不會發生,但卻就是發生了,最常見的例子,就是上下班途中出車禍,這屬於通勤職災,非常容易發生,這時有沒有勞保,保多少金額就差很多。

 

目前雇主的義務,主要就是4項,勞保、健保、就保、勞退6%。其中,除了健保不管投保金額是多少,得到的醫療資源都一樣,其他三者,之後會得到多少,都與投保或提繳金額有關,所以若是雇主不保,或是以多報少,勞工的權益會受到影響。

 

#勞保部分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5人(含)以上強制加保勞保;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4人(含)以下還是可以加保勞保,而不是4人(含)以下不能加保。

勞保部分,是雇主、勞工和政府一起分攤,雇主70%、勞工20%、政府10%,勞工自己也要付保費的。

一般而言,勞工自付的部分,是雇主在發薪水時先代扣,再一起繳給勞保局。所以,實拿的比原定薪資少,這部分並非雇主苛扣,而是雇主幫勞工繳。

『曹新南專欄』不要再說「五人以下不用保」了!-HR

(這是勞保局網站的勞保負擔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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