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南專欄』勞動法令不要讀錯條文
三、查詢法令相關順序
(一)google
這其實不是最正確的,但是對很多不熟悉勞動法令的人而言,包含我自己,其實最常用的就是網路搜尋,把自己的問題關鍵字輸入,未必每個結果都正確,但可以看到可能是與哪些法令條文有關,有時一些專家的文章,也會註明相關的條文、函釋甚至是判決字號,可以讓我們進一步去搜尋。
但是無論如何,搜尋到的說法,務必還是要查看原始條文與相關資訊,才能減少錯誤解讀。
(二)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
憲法之下就是法律,大概可以區分為私人之間的民法、屬於犯罪行為的刑法,及政府機關與私人關係的行政法,勞基法的性質,介於民法而較偏行政法,相關的勞雇關係優先適用勞基法,雇主違反勞基法的效果,是國家可以依據法律處罰雇主。
(三)施行細則
法律條文必須精確,又要包容性大,所以對很多人而言,可能不夠具體,所以主管機關可以依據母法制定該法律的施行細則,讓大家遵循。
(四)行政函釋
行政函釋又更細,畢竟各行各業樣態太多,所以主管機關會另外再出解釋或是QA,就比較具體的狀況來做說明。
勞動部的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可以查詢各法條與函釋,務必要看
勞動部也有QA,可以方便大家查找
https://www.mol.gov.tw/service/19851/
(五)法院判決
我們國家五權(?)分立,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是各自獨立的,所以勞資之間的爭議,或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對雇主的裁罰,都可能再透過司法審判做最後的確認,尤其是法律的東西,最後還是要看判決。
法院在審判時,行政主管機關的函釋只會參考,法院會憑法律,依個案事實來審判,當然每個案件狀況不同,爭點不同,律師、法官等等,都會影響到判決的結果。
所以,不能只看法律條文,或勞動部怎麼說,既然是法律,最後還是要看法院怎麼說。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