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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補助懶人包(下)─補助問題大解密,終結失業後的經濟難題|法律010
四、失業補助上課有保障?
失業過程中,如果想要利用空檔學習新技能,增加競爭力,這時當事人可以去申請政府提供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基本上申請需要具備的資格條件、相關資料與失業給付差不多,只要津貼申請通過,不僅可以上課充實自己,也不用擔心生活會陷入困境。
一般來說要滿足以下條件才算符合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資格:
- 上課期間要滿1個月以上
- 每週4次以上
- 每次上課4小時以上
- 每月總時數相加要100小時以上
- 晚上及假日皆不行
申請人在辦理申請手續前可以先台灣就業網找自己喜歡的課程,再向就業服務處報名,就可以獲得最高6個月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讓政府資助你學習技能,有些課程還有輔導考取證照,值得一試!
▲注意事項 因為失業給付與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基本上是相同的補助金,只是名義上不同而已,所以不能同時請領,但可以領完失業給付後再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是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獲得課程補助津貼,也可以先暫停失業給付期限,等課程給付津貼結束後再繼續請領失業給付。
安排得宜的話,申請人有機會獲得6個月的課程加上6個月的失業給付,總共1年的失業補助金期限可申請!
五、失業補助找到工作又離職,我還可以繼續領補助嗎?
這個問題是許多民糾結的部分,因為根據勞動部統計2018年數據,請領失業給付的勞工有80,832件,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有31,481件,也就是有將近4成的人還沒領完失業給付就已經順利重回職場(或有額外兼差工作)。
(一) 如果失業期間另有工作,依就業保險法第31條規定:
- 申請人應該要主動告知就業服務處的櫃員。
- 如果每月收入超過基本工資,依規定就不能申請失業給付;但如果其每月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但月收入加上失業給付金額超過申請人的平均月投保薪資80%,就要把超過的部分扣除,除非是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就不用扣。
(二) 如果申請人找到新工作,也做得順利安穩:
雖然有了穩定工作就不能請領失業補助,但當就業保險滿3個月後,申請人可以回過頭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人可以當作是政府慶祝你回到職場的獎勵金。
(三) 如果找到工作但很快又被離職:
有時候運氣就是這麼差,怎樣都跳不出失業泥沼,這樣失業補助金還有救嗎?
- 在申請失業給付的期間找到工作固然可喜,但如果在14天內又因故非自願離職了,這時只要經過就業服務處認定,還是可以繼續請領失業給付。
- 但如果工作超過14天,就會喪失原本非自願離職身分,這時就不能再申請失業給付了。(註二)
六、疫情失業補助
最近影響全球的新冠狀肺炎打亂全球步調,也造成許多民眾失業,為了因應病毒帶來的損失,除了常見的3種失業補助(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之外,勞動部增加了一些方案,希望可以幫助失去工作的民眾度過難關。
-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日期已截止)
-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 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截止。
- 受理對象:申請日前1年,有勞保或就業保投保紀錄者(申請推介派工至離島及55個原住民地區者不受限)、未領失業給付、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培力就業計畫、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等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者。
- 補助內容:開放民眾至各地方政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推介符合資格的民眾到公部門從事短期計時工作。
- 補助金額:每小時158元,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每月最多核給12,640元,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
-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 受理期間:不限。
- 受理對象:因疫情遭暫停營業之失業員工(需為原本有工作但因疫情而失業者,原本沒工作的人不算)。
- 補助內容:因疫情失業導致生活陷於困境,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家戶現有(存款+收入),再除以該家庭實際共同生活人數後,未達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1.5 倍者或2倍者。
- 補助金額:核發1萬至3萬元不等的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