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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措施 (已於109/12/4 施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6. 職訓補助:自訓補助訓練費用70%,委訓補助訓練費用85%
7. 輔具補助:申請職務再設計與就業輔具,每人每年最高10萬
8. 輔導津貼:補助提供再就業之公司行政管理及輔導費,每人再適應津貼之30%
9. 臨工津貼:政府發給臨時工作津貼每小時基本工資,最高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最長6個月
10. 定期契約: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不受《勞動基準法》第9條定期契約以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工作為限及定期契約屆滿後視為不定期契約之規定,增加勞雇雙方彈性。
11. 共創獎勵:青銀共創專案獎勵,另行公告
12. 績優獎勵:績優事業單位獎勵,另行公告
【措施說明】
https://www.wda.gov.tw/Content_List.aspx?n=A55EF8E25C0DE850
【措施圖卡】
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7F220D7E656BE749&sms=E9F640ECE968A7E1&s=C8DDC605E0F8A746
108年12月4日制定公布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自109年12月4日施行
文章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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