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雇主試用期滿,即以考核不合格為由,解雇我可以嗎❓❓😥😥😥
第三,雇主依勞基法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應依法給付資遣費予員工;至於,試用期滿審核未過經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有法院認為並無資遣費的試用,換言之,雇主無須給付資遣費予員工;
溫醒小提醒:
1.試用期約定不宜過長且應於合理範圍內;
2.試用期滿,審核期間應有所約定且於合理期間內(例如30日);
3.審核結果應有所依據,不得有權力濫用或恣意的情形;
4.未通過試用期,仍屬非自願離職,應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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