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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雇主頻頻用LINE聯繫,是否須給加班費?
本文由 法律科普站 law technology news 授權轉載
現今通訊軟體便利,許多訊息一傳即知,卻也因為便利,造成雇主利用通訊軟體對員工下指令,無論是下班後或是放假中,因此亦有新聞媒體曾報導,若是雇主於下班後用LINE等通訊軟體對員工下指令或是工作,員工可以此訊息請求加班費,是否如此呢?
🔥【本件案例分析】
一、首先,按實務見解針對「工作時間」認為:
一般係指勞工於雇主指揮監督下受拘束之時間,即除勞工實際工作之時間外,勞工於雇主指揮監督下,雖未實際服勞務之待命時間,亦應包括於工作時間之範圍內,故計算工作時間,應以實際工作時間與待命工作時間兩者合計。
即工作時間之認定,應以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服勞務之時間為據,此項認定固不應以勞工實際有從事勞務之狀態為唯一依據,而應包括勞工為履行該勞務而不得自由活動之待命期間在內,但仍應以勞工在該待命期間確有受雇主指揮監督而無法享有自由活動之利益為要件。
待命期間以確有受雇主指揮監督而無法享有自由活動之利益為要件,並屬工作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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