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該要知道!移工防疫措施有這幾點特別法規&規定須注意!
四、其他重要事項
為加強移工防疫措施,如果雇主或仲介公司未落實應辦理措施,如分流分艙原則、禁止不同雇主或同雇主不同工作地點的移工住宿同一樓層、明定工作規則及宿舍管理規則,加強防疫宣導、掌握移工健康狀況及TOCC、預為準備1人1室隔離空間等[6]。
其中製造業移工住宿地點防疫應特別注意:為未落實移工上下班時間彈性交錯、不同雇主(分流分艙原則),或同雇主但不同工作地移工住於同樓層(禁止不同雇主或同雇主不同工作地點的移工住宿同一樓層)、未明定宿舍管理規則、未預先備置移工確診時1人1室隔離空間。其他應落實應辦理措施如:未加強防疫宣導、掌握移工健康狀況及安排就醫等等。勞動部已函請地方政府針對待改善公司,如有未改善者,應依法裁處。
綜上,為配合勞動部四大防疫應變措施,地方政府勞政單位將優先協助聘僱移工人數達五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於近期內要求所聘移工全面快篩,春節後將陸續持續規劃五十人以下者重點快篩。
五、結論及建議
考量我國移工居住特性及假日有群聚現象,為避免再有發生移工群聚感染情事,爰在移工國民待遇原則及符合相關勞動法令之前提下,配合已發布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疫行為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民眾假期生活防疫指引》 及《「COVID‐19(武漢肺炎)」阻絕社區傳染策略》等請事業單位及外勞管理業務夥伴密切注意。再次提醒,勞動部已於109年4月24日訂定雇主聘僱移工防疫指引,並配合國內疫情多次修正,依據現行最新規範訂有〈雇主應辦理措施〉及〈建議辦理措施〉,違反事項如屬於情節重大者,地方政府得不經限期改善,逕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部將依違法人數廢止許可。
特別注意,事業單位需依據勞動部最新修訂發佈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新增的《雇主應辦理措施》落實辦理。
最後煩請事業單位及仲介公司儘速協助移工,攜帶個人身分證件,至指定施打站或1922平臺登記,完整接種2劑、第3劑疫苗。務必做好移工防疫措施,於休假期間、減少外出及群聚,勤洗手、載口罩,落實實聯制流程,隨時掌握移工健康狀況並協助不適者就醫,全力防堵疫情擴散。
[1]內政部營建署97年7月18日營署建管字第0970039574號函請參照。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21年12月16日)。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 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增列”安排移工防疫宿舍第1線工作人員接苗”規範。
網址:https://bit.ly/3uafAgH。
[3]跨國勞動力管理組(2021年2月18日)。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正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網址:https://bit.ly/3Intz7T。
[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2021年6月9日)。加強訪查移工宿舍落實防疫工作 增訂企業因應員工確診應變處置-多國語言版。
網址: https://bit.ly/3ImPgFd。
[5]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2021年6月7日)。加強訪查移工宿舍落實防疫工作 增訂企業因應員工確診應變處置。
網址:https://bit.ly/3KPXWFG。
[6]勞動部新聞稿(2022年1月24日)。基於防疫安全,雇主及仲介應落實移工宿舍防疫措施。
網址:https://bit.ly/3ihnKOU。
本文作者:Thomas Hsu_傑報特約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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