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604
置頂

面對員工「安靜辭職」,「安靜解僱」是最好的辦法?企業這樣做,小心面臨人財兩失!

「安靜解僱」可能構成違法解僱及職場不法侵害

不過要求員工進行PIP,前提是雇主有具體事證證明員工已經達到「不能勝任工作」的地步,如果員工並無此種狀況,根本不具備被PIP的前提要件,縱使雇主對其進行PIP,這種PIP並不合法,隨之而來的資遣解僱也可能有法律上的瑕疵。

不只如此,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 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建構不法侵害行為規範,亦即俗稱之職場霸凌防制責任。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據此公布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中列舉組織內部常見之不法侵害具體樣態如下:

  1. 總是批評並拒絕看見被霸凌者的貢獻或努力,也持續地否定被霸凌者的存在與價值。總是試圖貶抑被霸凌者個人、職位、地位、價值與潛力。

  2. 在職場中被特別挑出來負面地另眼看待,孤立被霸凌者,對其特別苛刻,用各種小動作欺負被霸凌者。

  3. 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被霸凌者、不讓被霸凌者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把被霸凌者邊緣化,忽視、打壓排擠及冷凍被霸凌者。

  4. 在他人面前輕視或貶抑被霸凌者。

  5. 在私下或他人面前對被霸凌者咆哮、羞辱或威脅。

  6. 給被霸凌者過重的工作,或要其大材小用去做無聊的瑣事,甚至完全不給被霸凌者任何事做。

  7. 剽竊被霸凌者的工作成果或聲望。

  8. 讓被霸凌者的責任增加卻降低其權力或地位。

  9. 不准被霸凌者請假。

  10. 不准被霸凌者接受必要的訓練,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

  11. 給予被霸凌者不實際的工作目標,或當其正努力朝向目標時,卻給被霸凌者其他任務以阻礙其前進。

  12. 突然縮短交件期限,或故意不通知被霸凌者工作時限,害其誤了時限而遭到處分。

  13. 將被霸凌者所說或做的都加以扭曲與誤解。

  14. 用不是理由的理由且未加調查下,對被霸凌者犯下的輕微錯誤給予沈重處罰。

  15. 在未犯錯的情形下要求被霸凌者離職或退休。

企業帶頭霸凌,恐人財兩失

該指引進一步指出,為避免職場內主管或同仁之間利用職務上地位及人際關係等優勢,超越業務合理範圍而加諸職場內同仁精神、身體上痛苦,或使其工作環境惡化之行為,雇主首應致力於建立安全、尊嚴、工作倫理、無歧視、性別平等之反職場不法侵害的組織文化。

依前述安靜解僱特徵觀之,若主管對部屬員工有上述行為時,很可能構成職場不法侵害(霸凌),此時員工應該勇敢站出來申訴,要求公司提供保護並介入調查,防止員工被以「安靜解僱」為名行「職場霸凌」之實,此時申訴勞工受、《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第3項保護,雇主不得對第一項申訴之工作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若雇主未對員工盡保護責任,員工可向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舉,主管機關調查屬實者,得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事業單位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員工若因此身心受創,亦可向主管個人及雇主公司求償。

其實勞動法令存在的目的,本是以幫助勞資雙方能平等地協商,成為彼此最佳夥伴,而不是為了懲罰雙方設計的。若勞資能尋求正常管道溝通,自然能互信互惠,共創和諧的職場氣氛,不需要選擇默默隱忍,採消極抵抗而演變成更嚴重的勞資衝突。


想知道更多好文請看:
◆ 不只員工有「安靜離職」,雇主也有「安靜解僱」!環環相扣的問題可以如何避免?
◆ 安靜離職 → 安靜解僱?從判決來看「雙務契約」對職場管理的影響!


面對員工「安靜辭職」,「安靜解僱」是最好的辦法?企業這樣做,小心面臨人財兩失!-HR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bit.ly/3bHUU5c


精選HR職缺

面對員工「安靜辭職」,「安靜解僱」是最好的辦法?企業這樣做,小心面臨人財兩失!-HR人事/人力資源主管 面對員工「安靜辭職」,「安靜解僱」是最好的辦法?企業這樣做,小心面臨人財兩失!-HR人事/人力資源專員 面對員工「安靜辭職」,「安靜解僱」是最好的辦法?企業這樣做,小心面臨人財兩失!-HR人事助理

面對員工「安靜辭職」,「安靜解僱」是最好的辦法?企業這樣做,小心面臨人財兩失!-HR面對員工「安靜辭職」,「安靜解僱」是最好的辦法?企業這樣做,小心面臨人財兩失!-HR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