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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年終就辭職會被覺得有問題?年末離職常見QA解答+離職注意事項!
離職預告期與方式、職務交接須注意
年末離職的主要疑慮有以上這四種,最後,也不免要和大家提醒,不管在哪一個時間點離職,都要注意自己是否有遵守「離職預告時間」,讓公司有緩衝期可以找人,否則若離職預告其不足,雖然雇主不能阻止走人,但要小心可能會有法律的問題產生!
勞基法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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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10天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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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20天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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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工作3年以上:30天前告知。
再來就是提出離職的方式,不管是用口頭告知、電子郵件或是通訊軟體、書面辭職信或存證信函通知都沒問題,但建議保留證據(截圖或列印出來),未來發生爭議還可以用來證明。
最後就是有關離職交接的部分,除了要把自己手頭上的事項交辦給下一個負責職務的人,記得也可以列出交接事項說明並詳列,好的離職交接也有極大的可能與之後未來的職涯發展有很大的關係!此外,當年度特休沒休完,也記得要折換成薪資。
以上是有關年終離職的相關疑問與注意事項,年末的這段期間也辛苦人資們的龐大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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