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麼多員工領了年終就走?」——老闆、HR該知道的:應付年後離職潮的四項體認
在我還只是個經理級小主管的年代,有一次要招募兩個到各賣場陳列商品的基層人員。在當時我們那一行中,為了和各大賣場的現場主管打好交情,我們的同業多半都會請些年輕漂亮的美眉,口齒伶俐而又討人喜歡為要件;但在經過一連串的面試之後,我最後把工作給了位並不年輕的單親媽媽,以及另外一位不擅言詞的男性,之前幾乎沒有在稍具規模的公司任職的經驗。
有人問我:那麼多人來應徵,為什麼要選這兩位看起來沒有明顯優勢的人?我淡淡地回答他們:因為他們看來不容易找到工作,而他們比別人更需要這份工作。
可別誤會我是因為大發善心才做出這項決定,公司既不是我的、公司也不是在做慈善事業,我們還是要做出績效來才行。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相信愈需要這份工作的人,當他們得到這份工作時,他們一定會拚命做,因為他們不想要失去這個機會;反過來說,假如一個應徵者到哪裡都找得到工作,即使你把這份工作機會給了他,他或許也很快就會找到下一份工作。而站在公司的角度來說,一個願意長期留在這家公司一起打拚的同仁,對我們的穩定度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公司穩定了、才能追求更進一步的發展,而不是每天只把時間都花在招募和訓練新人上。
這麼多年過去了,那兩位當初我所招募的朋友,到現在還待在我當時服務的那家公司,不但都升官了,而且表現也都相當優秀。因此,徵人唯「需」的需求,其實並不只是我們站在公司面的需求,而同時要考慮到應徵者有多麼需要這份工作;當他真的很需要這份工作時,他就會有足夠的動力把這份工作做好,而當他靠著自己的努力把這份工作做好時,他就更能感到成就感而願意繼續留下來。
這是一次我很早期的經驗,但當然不是我唯一一次這樣做的經驗。我之後轉戰一家連鎖餐飲業,我們在某些地區的招募就一直很不成功,因為我們能提供的薪資就是比不上一些更高檔的餐廳或其他服務業。後來怎麼辦呢?與其找我們一貫在找的年輕人,我們後來開始也找一些有二度就業需求的已婚婦女,另外也和配合度更高的學校提供更多的實習機會。前者可能脫離職場一陣子了、找起工作來未必那麼順遂;後者則由於學校可以幫忙給學生多一些要求,讓他們也不敢隨意遲到早退、或不高興就不做了。之後只要我們能在上班地點及時間上提供一些彈性,他們當然也就更樂意配合。以那些實習的學生來說,他們後來有許多人畢業後就直接加入我們,甚至還把自己認識的其他同學或朋友也拉來,為我們帶來了許多生力軍。
3. 做個「好」老闆?
或許會有一些年輕朋友看了前一點,覺得很不是滋味,認為我為什麼都不給年輕人一些機會?假如你也屬於這個族群,無論你喜不喜歡,我希望你能認真看完我接下來的說明,因為那可能對你將來的求職很重要:當你要去應徵一份工作時,你的優勢可能是年輕、學歷好、具備某些專業的技能等等;但對雇主來說,年輕的你同時有些隱憂,其中你是否願意穩定的待在一家公司長期發展,對某些業者來說,可能甚至更高於你的發展潛力。因此,即使將來的發展難料,但在應徵一份工作時,你若能展現自己穩定中求發展的企圖,那麼你或許就更有機會雀屏中選。
回頭來從企業經營者的角度來說,就像最前面提到的那位朋友,他企圖營造的是個和家一樣的溫馨感覺,認為若把每個員工當家人,他們一定會感同身受的願意為這個大家庭付出。
我實在很不想戳破他的美好夢想,但別說其他人、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我個人就一直很討厭那種「我們是一個大家庭」云云的說法,就算你真的這樣想,我也不見得就會因此而產生認同。到底你指的是大家要像家人一樣親密呢,還是你要如同有些「家人」一樣進行情緒勒索,萬一你不為這個「家庭」犧牲奉獻,就好像沒心沒肺?
對我來說,工作是工作,家庭是家庭,沒有哪個比較好或比較不好的問題,單純只是我們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同,追尋的目標也不同,如此而已。
也弄清楚這一點之後,到底什麼是個好老闆?什麼又是個好主管?一定要跟大家很麻吉、才叫做好老闆嗎?還是你能把這家公司經營的夠好,然後許多人就因此而願意跟你一起打拚,你就會被認為是個好老闆?
就我自己的經驗來說,萬一一個團隊的感情再好,但假如始終做不出績效,很快的這個團隊就會面臨解散的危機;當一個團隊能做出績效時,接下來才有大家是不是有被充分激勵或公平對待的其他問題,但好歹總會有人想要加入一個能做出績效的團隊,也總會有人想要留在一個能為自己帶來成就感的團隊。
因此,「好」老闆未必一定要討人喜歡,但卻應該要能讓部屬認同為一個夠好的管理者。更具體來說,萬一你凡事只用搓湯圓的方式來拜託大家幫個忙,或許你的部屬和員工還是會幫你這個忙,但就看不出來你的管理效果是什麼了;你若是能設計並運作出一個夠好的管理機制,不見得每位員工都會因此而拿到最高的薪水,但他們卻可能會因此而尊敬你,因為他們從你身上能看到並學到別的地方看不到的管理機制與成效。
錢是一個最現實、但也很傷感情的話題,因為我相信多數人來工作都很難不是為了賺份收入而來,而我也相信收入當然愈高愈好,很少有人會說給我這點錢就夠了、千萬不要再多給;也正是因為如此,我猜有人可能會因為我接下來寫的這個論點罵我,因為看似我站在了讓老闆不發更多錢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