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無薪假協商怎麼談?》|吳俊達專欄
當景氣不好,公司就要求協商無薪假,那景氣很好,公司要不要加發獎金,或再回補薪資?在我認為,員工不是股東,在勞動關係上,任何轉嫁「經營風險」的法律工具,都不應該輕易被使用。
在決定採取「協商無薪假」之前,要考慮公司是否尚有向來提撥的「預備金」、「周轉金」可以先動支,因應企業暫時遭遇的不景氣,甚至考慮要求股東先適度「增資」。
因為,一個只要求勞工共體時艱,而股東卻不必承擔經營風險的制度,在法律上實在不符合公平正義。
再來,如果要勞資雙方協商無薪假,則協商至少要滿足以下要件: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