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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隔離,給不給假?給不給薪?|法操FOLLAW
(衛福部疾管署 2/5 更新!)
(舊圖)
文/小賀老師(勞務顧問)
說個笑話:隔壁鄰居問小明在哪高就,小明說在武漢教書,然後小明就被通報隔離了。原來小明是在桃園龍潭武漢國小教書。
現在只要聽到「武漢」兩字就人心惶惶,這幾天都有人事朋友來詢問員工因防疫需隔離應該如何給假跟給薪?以下就「已感染」與「尚未感染」為區分做說明:
勞工感染:
一、如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應視為職業災害並給予公傷病假。
二、如非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勞工未感染:
一、勞工未感染武漢肺炎,惟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健康關懷」、「自主健康管理」並取得防疫單位開立之相關通知書者,
(1)勞工得視情況申請普通傷病假(有病徵)、事假(無病徵)、或特別休假,如工作性質許可,也可經勞資協商調整工作時間or在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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