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面試當下或是入職之後都要注意!嚇跑人才們的資方地雷有哪些?
四、公司可以隨意增加你的工作內容嗎?
照法來說是不行的,合法來說,每個人的工作在勞動契約簽訂時,就會有固定的工作內容範圍,不過做到這點的公司可能不是多數。
勞動基準法第 10-1 條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所以,這個調動是基於經營考量,商業模式改變,需要調整工作內容、調動後也應該要符合員工的專業技能,且最重要的是不得為了逼員工自願離職而做出調動,像是不經員工同意,就把員工派遣到國外,或是調到其他縣市。
如果有大幅度的更動都應該是需要考量勞工意見,更好的做法,重新擬定勞動契約都是可以的。如果勞工不同意,也應該要給予資遣費。
所以,雙方的同意是非常重要的。
五、公司的困難與為什麼
我待過了至今三家不同產業的公司,從最小的營造公司、化工農藥製造業以及近期的補習班集團公司,普遍來說,都遭遇到一個問題企業體非常小,也屬於在沒落的產業,人口老化、獲利的利潤持續下降、勞動條件也隨之無法增加,形成一種惡性循環,因為老闆欠缺人資和企管的專業,自然也不會想到那些行為是違法的以及無法激勵員工留下來。
他們其實人都不壞,對產業都保有一定的熱忱與積極度,違法事項加上普遍低薪的問題,也讓我很難真的繼續待下去。我想原因有三:
1. 中小企業盛行
開公司不需要特別的專業,但不違法需要老闆對相關法規的熟悉,但開公司不須要考執照,也沒有足夠的勞檢人員去對小公司調查。也欠缺一個輔導機制去協助中小企業轉型,雖然我自己認為讓市場機制淘汰掉也不失一個方法(有夠殘忍的心態),但不得不說,還是有很多人需要這份工作,我還是希望我們是可以用良性的心態去幫助企業成長。
2. 人力資源的不重視
許多公司對於人力資源並不重視,正因為有些老闆本身的專業並不在企業管理,甚至對於人力資源是非常陌生的,也造就普遍不認為人力資源是需要特別花錢請一個人資來做的,組織規模小的情形,就會讓會計或是行政兼著做,雖然後者很常掛著人資的抬頭,但沒有經過培訓和另外學習,都不算是專業的人資。
3. 消費習慣與產業變動大
許多傳統產業,在過往曾經是明星產業,毛利非常高,但隨著產業重心轉移,許多跟不上變革的產業就逐漸欠缺資金,在過往沒有危機感,許多年輕人投入後則發現,這裡沒有他們的未來,欠缺年輕觀念促使組織改變,惡性循環下,許多老闆認為省下人資的費用、或是一個人都兩個人用、加班費好貴不要給好了,這些問題都環環相扣的發生。
六、我們可以做什麼
在投遞前,事前查詢公司是否有違法紀錄:
保持競爭力,讓自己有職涯的其他選擇性
如果你待在一個違法的公司,但你因為能力欠缺競爭力,而害怕離開,那種想離開,又無法離開的心情很容易讓你會非常痛苦,現在都有很多培訓的資源,相關書籍都可以重新學習,重新開始打開履歷,你可以不用馬上離職,但你要讓自己有更多選擇權,才是對自己健康的。
透過網路與政府的力量一起改善勞動環境
勞檢的目的是為了改善台灣整體的勞動環境,有些人可能認為他是一種報復公司的手段,但我作為人資來說,我認為幫助公司守法也是人資應該要做的專業,作為職涯諮詢師來說,我認為勞檢其實要多多益善,如果找到公司有明顯的違法事跡,你也做了告知義務,那剩下的就是讓政府來作為執法單位的責任了。
論壇、面試趣、天眼通、比薪水等網站都是可以寫下你自己的體驗,來幫助下一個面試者避免遇到這樣的。
我認為除了抱怨勞動環境,讓自己有選擇性、保護自己的權益也是非常重要的,知道自己不會隨意的資遣,這是非常重要安全感,而就算遭遇了也知道自己不是錯的。
本文由 你的人生好夥伴 昆陽 授權轉載,原文《員工應該承受不守法的公司帶來的霸凌行為嗎?人資教你如何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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