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招募人才這件事,主管不能只是在旁邊看!
當然後續核薪也就更加沒有猶豫空間,簡單來說公司薪水是依據職等,而職等也是依賴工作說明書所列出工作的難易度比評定此人,既然已經確認此人的各項能力適用主管認真撰寫的工作說明書,HR使用薪資級距確認,後續也不會因為主管說,我覺得這人不值/不只這個錢,要與主管反覆拉距,爭的面紅耳赤,能力、確認職等明顯擺在那,沒有什麼好懷疑不確定的。
以當責ARIC觀念來看,招募人才,主管真的是當仁不讓的A的角色,是真的負起這人是否錄用,錄用後真的是否對公司產生貢獻的評估者,需要為招募這件事負全部責任!
那HR是置身事外嗎?不是,HR是R的角色,負責去執行相關職缺POST、面談安排、後續核薪或發感謝函等公司內部招募流程,依各HR的工作內容去做分配,而HR所有的工作都是依循主管的決定來做相對應的安排!
主管不要再認為找不到人都是HR的問題了,HR也要你想清楚才能做事,如果主管只是在旁邊看,一直嫌棄,一定會發生應徵者不合心意或新人報到卻沒待多久就離職的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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