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宇恒週報】白話勞動法 部分工時篇—兼職名詞定義整理|沈以軒專欄
依照不同工作時間長短、與不同薪資給付方式,我們可以展開如附表二的排列組合。
在附表二中,除了A型態相當於俗稱的「正職」勞工以外,B、C、D其實都屬於俗稱的「兼職」勞工。但即使是同類型的工作,也可能因為勞資雙方的不同需求而簽訂不同型態的勞動契約。以夜校的工讀生為例,四種型態都可能存在,若工讀生因學校較遠需提早下班,就有可能出現B型態的月薪制部份工時勞工。然而畢竟打工兼職仍以D型態的時薪制部份工時勞工最為常見,偏偏稱呼上雜亂而沒有辨識度,使得兼職勞工們在提問時,往往沒辦法準確抓到問題核心,當然也就聽不懂答案了。
●當我們討論班表、例假、休息日時,表示要探討的問題與工時有關,應先確認是「全時勞工」?還是「部分工時勞工」?
●當我們討論基本工資、加班費時,表示要探討的問題與薪資有關,應先確認是「月薪制勞工」?還是「時薪/日薪制勞工」?
「白話勞動法」系列,日後還有機會提到「部分工時勞工」、「時薪制勞工」的相關權益,關心自身權益的打工兼職夥伴們,記得先把名詞搞懂唷!
本文由 沈以軒律師 授權轉載。
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lihi.vip/g9dSj
精選HR職缺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